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夏皇摇摇头,他自知自己是无法从天机子的嘴里套出话来。
和天机子相处也不是这么一天两天了,天机子的脾性他还是了解的。
此时的剑冢中,林轩的剑意已经突破至九成了,只差一步就能圆满,在这里待下去也没有任何意思,于是林轩准备前往剑冢的深处。
剑冢是一处无上机缘地,自然不可能只有这一点机缘。
越往深处,林轩的心中就越发的恐惧,在他的眼中出现了尸山血海,这不是幻象而是此前这剑冢中所出现的真实经历。
这剑冢中,本就是一处埋骨之地。
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浓郁的血气和怨气,无尽岁月下,这里的血气非但没有任何的消散反而凝聚成了血晶。
这血晶,可是好东西。
它是由血气经过亿万年的时间才凝结成的。
只有在血气十分浓郁的地方才能诞生出来。
血晶,对于提升血脉之力很有帮助,而且对于修炼也是有着很大的好处。
当然,这针对的一般是凶兽,而并非是人类武者。
人类武者一旦是以血晶来修炼,轻则走火入魔,重则直接爆体而亡。
里面这血晶中掺杂着武者生前的怨念,一旦使用血晶,这些怨念会涌入武者的识海中,直接让武者走火入魔。
甚至在一些血晶中还会留有武者的一丝神魂,在使用血晶时,这一丝神魂之力会涌入武者的识海中,对武者进行夺舍。
所以一般而言,是没有武者冒着走火入魔的危险来吞噬血晶的,当然也有一些意志坚定之辈无所畏惧。
林轩虽然对这个血晶也是垂涎不已,但是他并不想以吞噬血晶来提升修为,一旦被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将神魂寄存在血晶中,自己吞噬血晶极有可能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危机。
况且,他身上还有不少的极品灵石,可以兑换海量的资源了,足够他日常修炼所用。
这些血晶虽然我用不上,但是吞天鼠和金纹虎等也都可以用。
想到这里,林轩直接将金纹虎、凌云蝶和吞天鼠以及空幽兽都召唤了出来。
将他们一召唤出来,马上周围的血晶都被收走了。
这血晶中的血气十分的浓郁,品质极高,他们一时半会儿也都炼化不了。
倒是吞天鼠觉得无所谓,一口之下,数颗血晶都被它吞入腹中。
林轩刚想要提醒,但是吞天鼠已经将血晶吞了,然后吞天鼠的身形直接膨化了数十倍。
隐隐有着一股要爆炸的趋势。
此时的吞天鼠也慌了,它没想到一吞噬血晶,它体内就被一股极其浓郁的能量给填满了。
身为吞天鼠,无所不吞的它,居然差点就被撑爆了。
吞天鼠拼命的炼化体内的血气之力,终于,它的气息逐渐的平稳下去。
光鲜的外表,体面的职位,不过是别人的替代品,只为替未回国的弟弟守着一片江山而已。他日归来,她更没了用处,后妈逼她走上豪门联姻的路。她找上他,楚煜申,你说过会娶我,还是真的吗?现在五点,开车二十分钟,十分钟办理手续,快走吧。本以为找到归属,却无奈一步步被推入豪门漩涡...
齐天大圣孙悟空重生在龙珠世界成了赛亚人当了卡卡罗特的双胞胎哥哥,改变了历史一同被送往地球开始‘双悟空’的龙珠之旅,战比克短笛大魔王,杀拉蒂兹,狂虐贝吉塔,脚踏弗利萨,打人造人,拳溃魔人布欧,重现齐天之威,誓杀回三界。...
命运在我的面前分开成两边,一边满载着朝阳金色的光华,我一如既往的平凡,每日平静而又平庸的度过,渐渐佝偻的身影在风中摇摆,无声息的融入拥挤的人潮另一边铺满了落日暗淡的余晖,伴随着皮肉撕裂的声音,从敌人的胸膛拔出那鲜艳的匕首,跨过一个个倒下的尸骨,眼前恍然浮现出一片血色的浪漫。一部可歌可泣的草根崛起史,一段难以磨灭的青春记忆,我们从那个时代走来,我们共同为其见证,我们曾在无数个无法入睡的夜里不厌其烦的追忆。(新书发布,源自于百度贴吧热帖我把那东西偷偷弄进营养快线,女同学一口喝下,没想到麻烦大家用qq或者贴吧账号登陆,点击右上角的追书和封面下的撸撸,梧桐拜谢!)...
一见君子误终身。她孑然一身时遇见他,她想,若有回报之时,她必定竭尽全力。深宫再相逢,情愫暗生,从此天涯相随。他要这天下,她就帮他得这天下!他要盛世,她就帮他铸这盛世繁荣!从草芥宫女,到九天之凰,她和他,并肩!...
这是一部魔兽dota异界小说。一个悲剧男带着魔兽游戏中劝化召唤宠物的技能穿越到了游戏的世界,开始了他牛逼曲折同时又充满了感动的人生小薛新书已发神偷化身,书页下有直通车,求收藏,求推荐,各种求...
高冷总裁为他折腰,性感女神为他心动,强势警花为他温柔,清纯校花为他妩媚。他是战场的死神,有着显赫的家世,看着诸多美女,面带邪笑弱水三千,我一瓢也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