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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厅里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没法开灯。
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么东西,发出响声来。
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
我们的门厅有种奇怪的气味,跟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样。
我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
既不是花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可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
我脱掉大衣,想挂在门厅的壁橱里,可壁橱里全是衣架,一开橱门就卡塔卡嗒响个不停,吓得我都不敢往里挂衣服了。
接着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间走去,走得极慢极慢。
我知道那个女佣人听不见我的声音,因为她只有一个耳鼓。
她的哥哥在她小时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里边,她有一次告诉我说。
她简直是个聋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亲,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帐猎狗。
因此我经过他们房门的时候,走得非常非常轻。
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爷。
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亲的脑袋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我母亲就不一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一声,她都听得见你的声音。
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
整个晚上她有一半时间起来抽烟。
最后,过了那么一个钟头以后,我终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间。
可她不在。
我把这事给忘了。
我忘了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去的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的房间里。
她喜欢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
还因为房间里有一张疯子用的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特费亚的某个酒鬼太太买来的,还有那张其大无比的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
我不知道这张床他是从哪里买来的。
不管怎样,老菲芘就喜欢趁DB不在家的时候睡在他的房间里,他也让她睡。
你真该瞧瞧她在那张混账书桌上做功课时的情景。
那书桌简直就跟那张床一样大。
她做功课的时候你简直连看都看不见她。
可她就是喜欢这类玩艺儿。
她不喜欢自己的房间,因为那房间太小,她说。
她说她喜欢铺张。
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老菲芘有什么可铺张的?什么也没有。
嗯,我就这样轻手轻脚走进DB的房间,开亮了书桌上的灯。
老菲芘甚至都没醒。
灯亮后,我还看了她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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