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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
拉伯尔终于吐出来三个字。
亚伯斯大陆上公认的最强骑兵一共有四支,分别是成建制的人马军团、野蛮人的暴龙骑士、魔族的血魔骑士和光明圣教的光明骑士。
其中血魔骑士和光明骑士是在神圣同盟北疆常年交战的老对手了。
血魔骑士的单体力量远在光明骑士之上,后者需要在大量魔法师,特别是能使用疗伤魔法的神圣系魔法的辅助之下,才能与前者抗衡。
在这个骑兵碾压步兵的冷兵器时候,血魔骑士,也就几乎是整个大际上最强的兵种。
“那你可知道血魔骑士的培养方法?”
莱利继续诱惑地说。
拉伯尔不答话,连头也不抬。
莱利只好主动说:“我当年曾经去过罗克德帝国游历,魔族不像人族排斥他们一样排斥我们,人族可以在他们的地盘儿自由行走。
我在那里,从一个魔族退伍老兵身上,学到了血魔骑士的培养方法。”
看到拉伯尔终于抬起一双渴望求知的眼睛,莱利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接着说:“血魔骑士的培养秘诀,就是魔族骑士常年用自己的血喂养坐骑,时间久了,他们的战马也会拥一丝有恶魔或魔鬼的血脉,获得部分地狱魔焰的力量,并与骑士血脉相通,更容易达到人骑合一的境界。”
“等等——”
莱利大叫道,拉伯尔听完他的话,突然转身跑了。
“你这小子,跑什么,培养你的坐骑又不差这一会儿,罗克德帝国的血魔骑士都是要几年时间才培养成型的。”
莱利将拉伯尔叫回来,对他一顿数落。
“不过你那头黑骅挺不错的,今天的锻造工作完成之后,你就取自己的一点血喂给他,不用多,二十滴左右就好。
以后天天都喂二十滴,如果你在战斗中受伤了,就让他去舔你的伤口,不要把血浪费了。
这样过个三年五载,你应该就能成长为血魔骑士。”
拉伯尔这次听得很认真,似乎要将每一个字都牢牢记住。
莱利又取出酒壶,喝了口小酒,心里念叨着:“新狼殿下,好好感谢我吧,我又给你添了个血魔骑士。
哀,希望你的魔武双修之路没有走错吧。”
新狼的队伍又在这里休整了足足八天,高约才返回来。
这八天里,20名熊地精战士都穿上了一身精良级铠甲,其中4个13级的熊地精战士还都换上了精良级的狼牙棒,那4个重伤的熊地精也能下地走路了。
“高约,怎么样,找到地精王国所在了吗?”
高约一回来新狼便问道。
“你们知道地精王国的事了?”
高约接过刚鲁递来的一大缸水,咕嘟咕嘟喝了个干净,“那个地精王国叫多罗王国,王都在距离这里大约一百六十公里的奥拉尔山深处,由数百个大大小小的地精部落联合组成,总人口超过400万。”
“好!”
新狼眼睛一亮,“起程,向多罗王国进发。”
400多万人口,意味着两千个左右的熊地精,还有数之不尽的生物质能量,足够新狼召唤出圣域级的超级英雄。
于是,新狼一声令下,团队成员们收拾了所有东西,便踏上前往地精王国的路。
高约骑上了另一匹13级的凶兽战马,属于那三百骑兵中的另一位百夫长。
其他人想骑马就骑马,不想骑的还可以坐在基头座龙拉着的车上,20名熊地精则跑步跟在最后,由刚鲁率领着。
在前进的路上,刚鲁还要负责训练这些熊地精,让他们尽快适应穿上铠甲后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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