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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了个去天了个噜(第3页)

杜子康咯噔一下,瞬间响起什么,一个激灵蹦了起来,“哇靠!”

所长吓一跳,不高兴道:“胖子,你作死啊。”

杜子康激动的胖脸都涨红了,不可思议道:“我了个去,天了个噜,这是飞哥写的小说。

《诛仙》,尼玛竟然都出版了。”

这一嗓门嗷的,把全班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底下议论纷纷,真的假的,就胡一飞还出版小说。

看着龙舞蛮荒的精美封面,那铁骨铮铮笔墨书写“诛仙”

,大大两个字。

下面还有一排竖起的小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却是用繁体字写的。

一个个都有种不真实感。

“我想起来了,《诛仙》是网上很火的一本小说。

不,时下最火的网络小说也不为过。”

喜欢在网上看书的庞仁也惊奇喊道。

“瞧封面里面,真是胡一飞写的。

还有他的照片。”

“真是胡一飞,照片好帅呀。”

却是林玲挤进来,抢了一本书。

封面背面有一段关于这本书作者的简介,当初胡一飞特地挑选的几张照片,也择选了其中一张印在上面。

“作者简介:胡一飞,真名胡一飞,84年3月生,中国大陆北湖感孝人,就读于悟县一中。

喜欢小说、音乐、电影,喜欢创作各种新奇有趣的故事。

年仅十八的他,自认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无意中闯进玄幻武侠小说的网站,于是开始写作,本书为其处#女作!”

“咦,这还有一篇他们主编写的书序呢。”

是禾马主编白秋蝉写的一篇序,讲述了接触《诛仙》的投稿,深感相逢恨晚,以及与作者交流的一些内幕。

繁体书写,读起来很吃力,好在林玲的文言文功底不弱,一字一顿的读了出来:

初读《诛仙》,以为是一部反传统文题的小说,作者有发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道不在天在我”

的逆天诉诸,然细细品来,通过主角张小凡的种种经历,却发现似乎处处都在为所谓“正道”

划着一个个的问号,提出一个个的质询。

相信很多读者与我一样,在一开始是为这种“反传统”

精神所震撼的,以为,作者志在“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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