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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最是秋风管闲事2(第3页)

敲门的声音很斯文,一下,一下,简短而又礼貌。

“进来!”

卓绍华从办公桌后站起身。

门被缓缓地推开,迎着光线,卓绍华凝神看着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无框眼镜,修身的小西装,眉眼清秀,清澈的眼眸仿佛一潭静水,嘴唇下意识地抿着,那不过是在掩饰他心底的一点紧张。

在那一瞬间,卓绍华猛地有种错觉,好像置身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网络奇兵的会议室里,他走进去,问道:“你就是周文瑾?”

清俊的青年紧张道:“是,首长!”

闪神不过0.1秒,快到任何人都没有察觉。

卓绍华伸出手:“你好,高岭中校……不,应该叫栾逍中校。”

其实栾逍和周文瑾长相上没一点相似之处,只是他那文质彬彬的气质,一看就是浸泡书海多年的人。

卓绍华没有想到,高岭会是这个样。

他不是说特种兵都必须长成李南那副大块头,但高岭实在是太文气了,就连皮肤都白皙得像个姑娘。

但在握住栾逍的手时,感觉到满掌的枪茧,他心底才轻轻“嗯”

了声。

“首长好。”

栾逍有一些窘迫。

高岭这个名字,在军中被传得有点神化,很多人都忘了他的本名。

“高岭”

是一次任务的代号。

那次一个歹徒在列车上劫持了一车厢的旅客,列车当时行驶到一片叫作高岭的山区。

歹徒腰间捆绑着自制的炸药,情绪崩溃,仿佛一触即发。

他紧急受命,车厢狭窄,狙击手无处埋伏。

他以谈判人员的名义进去,在瞬息之间,不过十米的距离,没有任何掩护,来不及瞄准,用一把袖珍手枪,将歹徒击毙。

若是那一发子弹稍有偏差或迟疑,将会让上百人送命。

于是,他一枪成名。

高岭事件成了军中的一个传说,也成了他的代号。

其实在执行任务时,狙击手都只有一个代号,只有牺牲了,才会有人说起他的本名。

“你近视吗?”

卓绍华抬了抬眉。

栾逍扶了扶镜架:“不,这是平光镜,没有度数。”

一副眼镜能让人的气质有天差地别的变化,摘下眼镜的他,目光锐利、冰寒,一看就像个冷面杀手,所以平时便装出行,李南都要求他戴上眼镜。

书卷味浓浓,也会让对方降低防备。

在别人眼中,书生都是手无缚鸡之力之人。

“这哪里是平光镜,分明是哈哈镜,把所有人都骗了。”

卓绍华戏谑道,让栾逍坐下。

栾逍也很吃惊,他在夜剑里听李南提到过卓绍华。

李南似乎看不惯卓绍华,语气是挑剔的。

他们几个听了总是笑笑,李南是个自傲、自恋、自赏的人,别人很难入他的眼。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调来宁城军区的过程,让他觉得卓绍华是个强势而又有谋略的人。

面对面坐着,卓绍华的温雅、亲和,让栾逍很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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