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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还不知道自己身上寄托着少爷的全部希望呢,此刻他正独自一人,趴在一座小土包后面,两眼放光的看着不远处,七八个身着粗麻皮毛,头插羽毛的家伙。
远处,土人们围住了两只长着大角麋鹿,正一边举着投枪,一边嗷嗷叫着什么,完全没注意到不远处那双放光的眼神。
“姥姥!
要不要动手呢?”
数了数对方的人头,张顺有些犹豫,原本他还带着另外四人,只不过为了不让营地里担心,每天都派一人回去报信,最后那个今天也刚刚离开,本来他也是想回去的,但却不甘心就这么白白转了几天,所以选择在深入一点,却没想到就遇到了目标,此刻只剩下他自己了,面对七八个手持投枪的家伙,他也没有把握抓住一个而不惊动其他人。
看着正在捕猎,全身上下只有几根投枪的张顺咬了咬牙,暗道:“麻痹的,害老子在这林子里猫了四五天,总不能白来一趟!”
啐了一口后,连忙把步枪背上,拔出手枪,按照少爷教的匍匐前进法,一点点向对方摸了过去。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只听到嗖嗖几声,张顺看到那些土人缩小了包围圈后,用力的掷出了投枪,很快两只野鹿就倒在了血泊中。
看到麋鹿倒下,土人们兴高采烈的叫喊起来,纷纷向麋鹿鹿跑去。
“好机会!”
见状,张顺一拍大腿,他知道无论是谁,获猎后肯定是心情最放松的时候,这时候人得警惕心最低,所以他连忙起身,准备来一招飞禽大扑,抓住最近的那个土人,不料刚起身,就听到呼的一声,一尾羽箭正插在自己不远处。
“艹!”
明白自己被发现了,张顺也顾不得隐藏,连忙从矮树丛里支起了身子。
“狗犊子,敢打我!”
差点被一只羽箭射中的张顺发飙了,冲着土人就冲了过去,尤其是那个射自己的家伙,更是被他一枪爆了脑袋。
随着砰砰一连几枪,那些正在围猎的土人纷纷倒下,连抵抗反应都没有做出。
砰!
又是一声脆响,就见到最前面的家伙,胸口冒出一股血花,飞快的倒了下去。
“过瘾!”
张顺已经忘记了抓舌头的事情,两支短枪左右开弓,打得不亦乐乎。
面对一个人冲锋的张顺,土人们却吓坏了,眼看暗哨在一声巨响后喷着血倒下,随后又是几声同样的响声,旁边族人纷纷倒下,顿时吓得纷纷向后跑去。
“爽!
太爽了!”
张顺没想到这枪比他以前玩过的手铳更加过瘾,于是忘记了抓活口的事情,见到土人们向后逃跑,连忙追了过去,不到一会,便进入了一片丛林。
可当他刚刚才想起逢林没入的口诀时,就见到林木间忽然涌出数以百计的土人,一支支投枪,一根根羽箭,雨点般朝着他飞来,吓得连连开枪,没两下,子弹就用完了,眼看土人越来越近,已经来不及壮胆了,顿时转身就跑。
刚才还春风得意,没想到这眨眼间就成了别人的靶子,张顺别提多郁闷了,一边跑着,一边大吐口水,最终闪入一边山林,消失在林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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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找到了!”
刚进屋,陈平就看到李默呲牙裂嘴的坐在那里,肩膀上乌黑乌黑的,而身旁小巧正替他在哪里轻轻搓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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