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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潜人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不是跟错了东家。
曾几何时,叶氤是他眼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小公举。
幸运爆棚、独一无二。
在校园里,因为清新脱俗而被冷酷霸道富二代少爷和潇洒倜傥万人迷的音乐才子同时喜欢。
这个人见人爱的设定真的怎么看怎么眼熟,活脱脱标准言情小说女主标配。
同样一如很多小说的设定,叶氤本人的长相并没有多么的倾国倾城。
确实挺清秀,也很灵动可爱,但离惊艳还差得远。
却能叫人对他死心塌地,可见其不同凡响的逆天桃花运势。
然而,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当一身雪白如瓷的皮肤对上人家前夫哥健康的古铜色,纤细瘦弱的身板对上人家线条完美的高大紧致结实时……
嗯,高下立现。
整个小美人明显出现了一种接近泡沫塑料质地的“低配”
感。
反观前夫哥,人帅,气质优雅,眼神柔和坚定。
从领口到指尖无一处不整洁、利落、干净。
利落的灰色粗纺厚马甲配衬衫和深色领带,经典的青黑色长风衣又让整个格调更上一层。
最让沈潜佩服的地方是——按理说,原配见小三,都是恨不得生撕了对方的。
而前夫哥眼中却既没有恨意,也没有视而不见的冷漠,就那么平平淡淡看过来,从头到尾大写了两个字“无感”
,像是看着一个普通的路人。
淡定帝。
完美游离于沈潜各种见过的各种固定人设之外,不知道该归为哪一类。
感觉……就像是空降过来专砸玛丽苏小白花场子的。
……
纪锴脸上很淡定,心里却在得意自己今天超帅、碾压小妖精。
一身从头到脚,衣服是自己的,搭配却全是黎未都帮忙弄的。
也就是几天前吧,黎总带了一大堆好菜到他家,给他做了超好吃的涮锅,吃完之后磨蹭着不愿意走,替他打扫了客厅,又开始一件一件整理他衣柜。
“咦,你好看衣服明明也不少啊。”
纪锴:啥意思,啥叫好看衣服‘也不少’?
明明全部都是好看的衣服!
老子的品味谁敢不服?不买则已、买回家的每一件都是经典款好吗!
“你看,其实这件搭这条裤子效果就会很好,这个衬衫的话,和这边这条领带很配。
这样,我给你把能配成套的挂一起吧,你自己记好顺序,千万不要弄混了。”
纪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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