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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悠悠,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聚散终有时。
赢病己的一首红日终于再次唱完,那歌声那旋律以及那歌词,确是可能影响许多人的一生,伴随终老。
经典的歌曲,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此。
不过毕竟赢病己始终不是一名歌星,一名舞台表演者,即便哪怕是,人也总要散场的。
大家也都能够理解,虽然很多人为歌不舍,为赢病己无以伦比的表演不舍,不过人家已经说了来一首,就一首,总不能再勉强人家,这样反倒不美。
在人们火辣辣的炯炯目光中,赢病己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潇洒的挥挥手跳下舞台。
刚踏步没走两步,人群中不知道哪位仁兄用尽力气的喊话道:“靓仔,你叫什么名字!”
是啊!
我们还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怎么可以就这么任由让他离开,那简直太对不起他的表演以及带来的感动与激情了。
一语惊起千层浪,众人闻声跟著喊问道:“对啊,靓仔你还没有告诉我们的名字呢?以后想听你的歌都找不到了啊!”
“人生赢家,赢病己!”
赢病己没有回头,径直往自己的位子上走去,嘴里大声的回应道。
赢病己?赢病己?好奇怪的名字啊!
等等!
赢病己?怎么那么耳熟呢!
终于,不约而同的响起一片惊讶声,惊喜声,呼道:“我想起来了!
是他,搜神记的作者,那个写小说的赢病己,他就是这个名字!”
“我也想起来了,听报纸上说那作者才十*岁,刚开始我还嗤之以鼻,根本不信呢。
原来他真那么年轻啊!
真是个强劲的后生仔啊!
一代新人换旧人,我都感觉自己老咯!”
“没得错!
他的搜神记我也看过,确实不错,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基本上都看完了,还在追书呢。”
一个邋遢大叔道。
紧跟着一个青年也道:“我也是,我的时间除了假期一般都不多,最近却是上班有空就读,下班回去也读,真是折磨人啊,字数还是太少了。”
闻言,一人还嘴道:“你就知足吧你,人家一章几万字,比金庸和古龙连载时强多了,估计明年中旬就完结咯,到时候看完就完了。”
一声极低的咳嗽声后,有人八卦道:“他的书有那么好看嘛?改明儿我也看看,不过他这两首歌,真是绝了,好听的不得了,我现在还浑身带劲呢!
在香港,台湾也是数一数二的吧?”
又一个啧啧称赞的人道:
“书好看,功夫也打得好看,那个歌更精彩!
粤语歌他可谓开创了先河了。”
偏有人不信邪的道:
“嘿、嘿、嘿,瞧你们说的似模似样的,不过他真是那个大作家嘛?”
有人提出了疑问,毕竟赢病己太年轻,而且一个小说家和一个歌唱家,风马不相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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