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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1)
文龚鹏程
历史小说的身世,颇为曲折,要从古代谈起。
中国古代的所谓小说,本身就是一种史述,是一种史籍。
小说家可能就是采集民间琐闻杂话的史官,故《汉书·艺文志》说小说出于稗官野史、巷议街谈。
而《汉武故事》、《西京杂记》、《搜神记》、《续齐谐记》等小说也被纳入史部起居注或杂传类之中。
到了唐宋间,说书人讲说故事,逐渐便改变了小说的涵义。
据《东京梦华录》等书记载,当时说话人可以分成几类,当时称为“家数”
。
其中之分类各书记载有些差异,但大体有四大家数:讲史、小说、说经、说诨话。
说诨话,是讲笑话、逗趣,可能近于相声、滑稽、插科打诨之类。
说经,是讲佛经。
讲史与小说,则是古代小说的分化。
仍以描述历史事迹、勾勒历史大势、演说历史人物之行动及典型者,称为讲史。
而那些仅借用某些历史场景,或以历史故事原材料,来讲述人物发迹变泰,悲欢离合者,则称为小说。
所以《梦粱录》说:“小说名‘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迹变泰之事。”
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它可能写古代事,也可能讲当代。
若写古代,则虽借用历史场景,但它本身自成传奇,目的并不在述史。
因此它并不以增进读者之历史知识、复现历史现场、探讨历史演变规律为宗旨,其虚构性也因此而较强。
《梦粱录》说小说人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捏合”
,就是说它具高度虚构之性质。
经过这样分化之后,讲史与小说分途,各领风骚,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诸如《三国演义》、《武王伐纣平话》、《东周列国志》之类杰出的历史演义。
此类稗官野史,本出于巷议街谈;其流传,也深布于民间,中国人,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讲起。
可是,讲史也者,便一朝一代,一路讲说弹唱下来。
因此,若问我们社会上到底认知了什么历史,正史二十五史或《资治通鉴》一类史籍的影响,其实远不如二十五史通俗演义等讲史系统。
可是,讲史的势力,毕竟引起了文人学士的反弹。
稗官野史,原本就相对于正史官史而说。
文人学士,也非田夫野老,夙不以巷议街谈为然。
故清朝考证学大兴以后,鄙薄讲史,以史籍史事真伪之考订为职志,竟蔚为风气,像章学诚《文史通义》就说:著作之体,要就实,要就虚。
不能像《三国演义》那样,既不像正史那样符合“史实”
,又不像小说那般全凭虚构,反而造成了读者的混淆。
于是,讲史的地位,不仅及不上正史,也不如小说了。
这是讲史之命运的挫折。
可是,它的噩梦并未停止。
晚清以来,西力东渐,西方小说观进入中土,论者持此以衡,遂越来越对讲史看不顺眼。
现代小说观,第一就是要从创造性讲起。
小说既是作者之创造物,其人物、情节自必为虚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