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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这些宝货之所以珍贵,不在于其价值非凡,而是在于其象征。
这是匈奴祭祖的宝货,大秦要修一个大殿,好好藏起来,令子孙万世观瞻。”
“没错。
就是要如此。”
匈奴对祖先很是敬重,祭祖用物都是稀世之珍。
这本身就是价值非凡。
当然,其最大的价值在于其象征意义,珍贵的祭祖之物被秦军掳获,这是秦国武功极盛的标志,应当好好珍藏,供子孙后人参观。
“嗯,你们说得有理。”
尉缭微微点头,大为赞许,冲嬴政,道:“太子,你以为呢?”
一直没有说话的嬴政眼中精光一闪,道:“国尉,我以为光掳走匈奴祭祖的宝货还不够,应当在匈奴祭祖之地立下一块石碑,纪念大秦的武功。”
“妙!
绝妙!”
一片赞扬声响起。
霍去病当年在匈奴祭祖圣地狼居胥山立下一块纪念汉朝武功的石碑,成为千古传奇,令无数后人热血沸腾,嬴政这一提议,谁能不赞成?
这事就这样确定了。
次日天明后,秦军集结,来到匈奴祭祖圣地,个个眼里一片火热。
能亲眼目睹掳获匈奴祭祖宝货,再刻石勒功,那是自豪一辈子的事儿。
不,即使子孙后代也会为之自豪!
匈奴祭祖之地是在一座雄伟的山巅上,地面全部是有用上等美玉铺成,有一个巨大的祭台,上面堆满了各种稀世之珍。
宝光冲天,晃得人眼睛发花。
“掳了!”
尉缭右手一挥,大声下令。
“嗥嗥嗥!”
早就在等待命令的锐士发出一阵狼嗥声,欢天喜地的冲上去,把这些宝货装起来。
“这块上等美玉好好看呢,玉光柔和,握在手里温润。”
“这是谁的头颅?竟然被匈奴做成了酒器,还镶满了金银珠宝,真是浪费啊。”
“匈奴有用敌人头颅做酒器的习俗,这一定是匈奴敌人的头颅,价值不小,收起来。”
锐士们一边打包,一边叫嚷议论,喜气冲天。
锐士们太过兴奋了,那动作之快,比起风还要快,仿佛他们有十只手似的,很快就把满地的宝货装完了。
装完了宝货,兴奋之极的锐士不需要尉缭的命令,开始挖地了,把铺在地上的美玉全撬起来,打包。
经过他们折腾之后的祭祖圣地跟狗舔过似的,连根毛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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