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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夜里到现在,霍兰奚就没有看见“闪灵”
。
他喊了它不少次,却仍没看见那毛发油亮的大家伙撒着欢儿地冒出来,这很反常。
嘉里兰的人骨子里都很善良,但行径却是实打实的古怪。
霍兰奚不由有些担心,自己的狗会或许已成了这儿某个怪家伙的盘中美餐。
空军少校咳了两声,从桌上取了一杯水来喝。
帮助莫莉取水时已十分小心,但“野兽”
的那一脚脚踩踏给他造成了不轻的内伤,他的肩膀仍在疼痛,尽管不算是天崩地裂,倒也像是余震未消。
在同行回程的卡车上,他问了莫莉有没有见到一个身披黑色斗篷、踩着老旧野地靴的男人,但傻女孩对此毫无印象。
现在这儿的怪家伙们都听狼川的,酋长和那些戈多党人也不敢再生事端,空军少校打算两天之内就重返罗帝斯特。
作为离别之礼,莫莉送给霍兰奚一个小小的粉色的相框,里面是一张自己的相片。
相片上的女孩看来十三四岁,算不得倾国倾城,但五官端正、脸型清秀。
这是这个女孩最珍贵的东西,容貌摧毁后她就与相机再也无缘了,这是她保留至今的唯一的相片。
霍兰奚认出了这个粉色的相框型饰物来自于自己的未婚妻。
那日狼川与费里芒冒冒失失地让飞行器着陆于十一区,就遗失了这个饰物。
相框内盒里的戒指已经不见了,但那个指环经由莫莉这一无意识的提醒,已经牢牢束缚住了他的心。
他的未婚妻还在等他。
他必须远离这种珠玑妙语似的诱惑,尽快回到那断编残简般的过往中去。
尽管前者生鲜而有趣,后者却四平八稳得有些陈腐。
霍兰奚将粉色饰物放回桌上,打算出门去找“闪灵”
。
破旧的木门刚被吱嘎推开,满身是血的狼川就出现在那里,手里还捧着一只飘出一股奇异肉香的陶瓷盛器。
“我没看见‘闪灵’,你知道它在哪里吗?”
空军少校没有从门前让开,堵住了对方的前行之路。
可那年轻人身子前倾地低了低头,就用脑袋撞开了他的阻挡。
“我也没看见奥利维尔。”
狼川抬起脸望着霍兰奚,金绿色的眼睛里布着一夜未眠的条条血丝,瞳光倒还是亮晶晶的。
嘴角俏皮地扬起,他似真似假地问着,“那机器人的模样真让我动心,你能找个一模一样的赔我吗?”
不速之客看来不会轻易离开,霍兰奚冷淡地别过了脸:“你太臭了。”
他身上都是血,脸上有,脏兮兮的衬衣上有,头发上也沾着不少。
狗的血,也有可能有些自己的。
与霍兰奚相关的事物他都不想假手他人,为了逮住那不肯就死的家伙,他们俩都拼了命。
他们扭抱在一块儿翻滚撕咬,最后他咬住了那条狗的脖子,吸了一肚子的狗血,总算把那家伙干掉了。
“这个给你,我为它忙了一晚上,我想它对你的伤有好处。”
将陶瓷盛器放在桌上,狼川咬着桃粉色的下唇,露出一个腼腆到了不得的样子,眼巴巴地等待着霍兰奚的反应。
稠白的肉汤带有一种特殊的土腥味道,霍兰奚将它接过来,微微皱着眉头端详,突然就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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